書寫,尤其是文學書寫,從某個角度來看,很像是鳥的鳴唱、花的開謝,不帶目的,也不含預期──文學書寫本身具有一種神聖的意義,作家之所以創作,因為有話想說、有話要說,不吐不快,一如春暖時花開,秋涼時花謝一般,書寫是作家獨立自主的行為。
因此,對以書寫為主要志趣的作家來說,凝神專注,追求書寫的美學成就,完成自我的風格,不受外在環境、社會與讀者喜好的影響,超越流行和暢銷的誘惑,便成為文學社群的主流共識。書寫的意義,在於創造新而獨立的書寫典範,既不邀寵於讀者眼前,也不尾隨於名家身後,透過體裁的鎔鑄、語言的冶鍊、以及意象的抓攫、想像的開發,表現出卓而不群的書寫格調或境界,往往成為作家書寫之際的重要願景。
這種書寫的願景,可稱為「文學史意圖」,具有書寫者要向文學歷史交代的野心和自我期許。古往今來的詩人作家幾乎都懷抱著這種野心,希望以文字的書寫再開或新創書寫的里程碑。詩騷以下,辭賦繼出,唐詩新創,宋詞易之,以至於傳統漢詩之為現代新詩取代,莫不原發於作家這種「文學史意圖」的書寫行為。
但是,作家也是社會群體中的一員,在作家獨立自主的書寫行為之外,他所處身的社會其實早已先天地決定了他的書寫路徑。作家不是天生的,在他使用的語言和文字中,早就躲藏了社會、種族、文化、地域的胎記;在他書寫的過程中,更是必須面對政治與社會變遷的諸多衝擊,並因為他的出身、學養、經歷和思想的累積過程,決定了他自認為獨立自主的書寫行為的最後風格。書寫的本身固然是個體的,書寫的行為及其結果則是群體的。一流的作家,通過他的書寫行為,完成以他的名字為表徵的文學風格,如莎士比亞、川端康成、曹雪芹、魯迅、賴和,也同時完成他出現的那個年代的集體文學風格。
不過,這種具有「文學史意圖」的書寫,並非人人能至,而且即使大師出現,也有賴同一年代文學社群的推波助瀾,才有風起雲湧的加成功效,這也使得多半的文學書寫行為是在同儕效應之中完成。相對於「文學史意圖」,這種書寫行為可以名之為「社會學意圖」。
正如同法國文學社會學家埃斯卡皮﹝Robert Escarpit﹞提供的兩個概念,作家的書寫行為具有「世代同儕」和「班底集群」兩個集體現象:就世代同儕現象言,出生於某一時期的作家形成一個精英輩出的世代,他們在文學編年史上叢聚而出,如天上星辰,照亮文學史上某個令人懷念的年代。盛唐時期的詩人、中國三○年代的作家群、台灣七○年代鄉土文學風潮下的戰後代作家,都是顯例。就班底集群現象言,通常反映在諸如改朝換代、革命、戰爭或其他重大政治事件發生之際,便會促成同一時期中的作家集群以結社的方式出現於歷史舞台之上,通過班底集群的集結,他們以群體的書寫共識改寫了文學史乃至大歷史。中國的五四運動、台灣的鄉土文學運動都具有這種特質。
「社會學意圖」的書寫行為,往往標誌著文學史中動人的交響樂章,同一世代的作家通過他們各自獨立的書寫,混聲合唱,唱出了標誌他們色彩的書寫年代;同一時期的作家通過他們的結社行為,齊聲合奏,往往奏出了標誌那個年代特質的聲音。五○年代的台灣現代詩運動是既表現「世代同儕」現象,又彰顯「班底集群」現象的雙重融合。在書寫行為上,紀弦、覃子豪、林亨泰的書寫,是一個世代的書寫;現代派詩人的集結與宣言,則是一個班底的書寫。這兩者都具有以集體書寫告別、或反抗舊的集體書寫,進而開創新的文學社群與年代的意圖。
文學書寫的「社會學意圖」具有強烈的政治性,屬於「文化領導權」﹝cultural hegemony,或譯文化霸權﹞的反抗或爭奪。文學書寫,在大環境的結構中,也屬於文化霸權的一部份,既具階級性,也有政治權力為其後盾,因此即使是最具獨立性的作家,他們的書寫行為仍然會反映或表現來自社會具有優勢的生產模式,因此他們形成的主流班底集群,也無可避免地成為政治權力的一個部分。這在台灣文學史上的三次鄉土文學論戰中都可清楚看到。
另一種書寫行為則帶有策略性,而特別是市場策略,可稱為「商業性意圖」。商業性意圖的書寫行為跨越年代、也跨越地域的諸種鴻溝。作家的書寫行為,考量的不是漫長的時間﹝歷史﹞、也不是處身的空間﹝社會﹞,而是大眾讀者的接受與喜好;同時,書寫策略考量的,借用埃斯卡皮的概念,不是「文學的成功」而是「商業的成功」,這兩者也非全然互斥。商業的成功與文學的成功是兩回事,不過都同樣具備「讀者期待」的特質,商業性意圖的書寫是否成功,端看以市場取向為最高原則的「文化工業」﹝culture industry﹞──文學書寫被融入資本主義的出版工業之中,去塑造一個信仰與價值觀趨同、認同與行為模式齊一,並以創造消費為中心的閱讀快感為目的的文學商品──是否成功而論。
具有「商業性意圖」的文學書寫,也被稱為「大眾文學」,屬於大眾文化的一環,在後現代社會中其實一樣具有社會、集群與文化的意義。以暢銷書為例,瓊瑤、金庸、吳淡如或網路年代的痞子蔡,他們的文學書寫與社會大眾需求的閱讀愉悅,較諸嚴肅的文學書寫靠得更近,因而具有一定的社會學的意義,最少可以透過這類文學書寫行為,觀察並了解大眾文化和資本主義之間的聯動性,以後現代主義的觀點來說,他們的書寫混和了高尚與通俗文學、各種既有符碼語文類的分野,消除了書寫美學的單一標準和生產中心,「代表一種文化重生的運動」﹝Andreas Hussen﹞。換句話說,這種商業性意圖的書寫行為,在後現代主義來看,也是具有正當性的。
針對文學書寫行為的再思考這個議題,我提出「文學史意圖」、「社會學意圖」與「商業性意圖」等三個概念,並不表示所有的文學書寫行為都不脫離這三種意圖。這是一個立基文學社會學及傳播行為提供的觀察與分析,無法窮盡所有文學書寫行為的可能變貌。作家的書寫行為﹝尤其意圖﹞如何並不必然與「文學的成功」具有因果關聯。用白話說,一個具有「文學史意圖」的作家,不必然能進入文學史;一個懷抱「社會學意圖」的作家及其書寫行為,不必然能夠深刻反映它所處身的時代與社會;而一個具有「商業性意圖」的作家,也不必然就會被文學史所淘汰。
終極的區別,不在作家的意圖及其書寫行為,而在文本本身的成功與否。換句話說,鳥為什麼鳴唱、花為什麼開謝,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鳥怎麼鳴唱、花怎麼開謝。
2000/12/16
收入向陽《浮世星空新故鄉──台灣文學傳播議題析論》(台北:三民,2004),頁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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