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 2001/03/20 ●更新:2009/06/30             | 知性的 | 感性的 | 批判的

 

  

 
文化小鼓吹

我們的媒體不妨從嚴謹使用報導符號做起,在選擇議題、報導事件的過程中秉持「四不」原則:以不捲入、不介入的報導心態,提供不加工、不加料的新聞議題,盡到為閱聽公眾提供純淨報導的義務、對政府和其他領域進行監督評論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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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真的台灣:媒體應謹守「四不」原則

 

 

 

向陽

 


關心台灣社會的人,愈來愈會發現,我們所認識的社會愈來愈不像我們日常處身的社會;我們所了解的台灣,也愈來愈不像真實的台灣。

我們日常處身的社會,人們之間和睦、客氣,不出穢言,對待陌生人也還保有基本的熱情和關心,從城市到鄉村,從海濱到山巔,多數人臉上洋溢著朝氣和安祥,多數人勤奮工作,儘管勞苦奔波,但不怨天不尤人,踏實過日,和諧喜樂,是我們對日常處身的社會的主要感覺。然而我們若閉門不出,只依靠媒體提供的訊息來「認識」我們的社會,前述的圖像可能立即改觀:在充佈綁架、搶劫、殺戮、自殘等等訊息,以及各色各樣的奇聞怪談、畸零八卦的媒體中,這個社會就彷彿末世紀一般,滿佈生存危機、恐怖氣息和仇恨、憤怒、頹廢、無望的氛圍──「炸彈客」到處蠢動、「殺人魔」環伺在側、「溜鳥俠」遊蕩各方、「╳╳之狼」潛伏城鄉……,我們透過媒體「認識」的社會,宛如鬼域。

我們了解的台灣,相較於世界各國,政治其實相當穩定,政黨競爭雖然激烈,但不激進;族群關係和諧,儘管仍有歧見,但往來熱絡,毫無阻隔;社會治安和家居環境雖然仍不理想,但城開不夜、生活便捷……。而從全球看台灣,光是最近陸續發布的全球性評比也顯示:台灣的政治自由已為美國「自由之家」評比為一級國家;台灣的全球投資環境已獲得「商業環境風險評估公司」(BERI)列入全球第5名,亞洲地區第3名;台灣的全球競爭力更被「世界經濟論壇」(WEF)評比為全球第4名,在亞洲地區持續保持領先地位。這才是我們生活的台灣真實。

然而如果我們只接觸媒體,只相信媒體的報導,我們「了解」的台灣將立即變色──台灣是一個擁有「騙子總統」、「野蠻在野黨」、「綠色恐怖」、「賣台集團」、「黑金體制」、「流氓國會」的台灣;是一個處於「統獨爭議」、「省籍矛盾」、「族群仇恨」、「意識形態鬥爭」不斷的台灣;是一個「經濟崩盤」、「社會動盪」、「道德沉淪」、「不公不義」的台灣。媒體報導下的台灣,並非真實的台灣。

真實的台灣,讓我們覺得每天醒來都有希望,活在台灣真好,覺得週遭的人都親切和藹、有禮;媒體建構出來的台灣,卻是青面獠牙的台灣,每天淨是燒殺擄掠、你爭我奪,爾虞我詐,危機重重。媒體建構病態的台灣,也就難怪台灣會出現以吸引媒體眼光為業的病態人物:宣稱要暗殺總統的「革命」份子、每日搶在媒體鏡頭前舉牌的「柯董」、以打人、丟紙盃、罵髒話為常態的國會議員,還有最近連續犯案還懂得通報媒體的「炸彈客」,以及因為媒體的反常報導而將以上這些病態人物視為「英雄」的病態讀者。媒體推波助瀾的結果,台灣真的病了。

但對照我們的日常生活,對照真實的台灣,對照前述的事實,嚴謹地說,並不是台灣的社會病了,也不是活躍在媒體鏡頭前的人物病了,而是我們的媒體病了。

按照傳統媒體理論,媒體應該是「反映社會真實的鏡子」,媒體應該忠實報導社會發生的事情,提供閱聽人事實真相;媒體應該客觀、公正和準確報導新聞事件,並且避免事實的扭曲……。然而事實上,我們的媒體表現並非如此,媒體不但不反映社會的真實面,甚至扭曲、模糊或掩蓋了社會的真實。

以最近媒體對所謂「炸彈客」的新聞報導為例,不必談媒體如何報導事實,光是媒體濫用「炸彈客」,標籤以激烈、違法、危險手段對政府或社會進行恐嚇訴求的嫌犯,就違反媒體守護社會的基本倫理,逾越媒體陳述事實的基本要求。法律上涉嫌犯法的嫌犯,被媒體冠以「客」名,而媒體對此還毫無警覺,一再沿用因襲,使用恐嚇炸彈威脅社會的行徑當然會受到鼓勵,社會是非和法律當然遭到踐踏,從「白米炸彈客」到「汽油炸彈客」當然應報導而生,最後,違法犯罪的炸彈犯當然會被部分人士視為「英雄」、「烈士」。媒體一旦使用這樣違常的符號而不自知,接下來的報導角度、語氣和新聞內容,也勢必跟著傾斜。媒體以炸彈嫌犯為「客」、以偷渡嫌犯為「客」,則將來也難保不以搶劫、殺人、強姦等嫌犯為「客」,媒體報導如此以「客」為尊,社會當然跟著生病。

目前的台灣,正處於由傳統威權過渡到全面民主的渾濛階段,媒體因此更必須更加清醒、冷靜、正確、符實,才能協助社會正確面對台灣圖像。報導犯罪事件如此,報導政治、經濟議題或社會衝突事件更應如此。我們的媒體不妨從嚴謹使用報導符號做起,先將慣用的「炸彈客」、「偷渡客」還原為符合法律和社會是非的「炸彈嫌犯」、「偷渡嫌犯」,並進一步在選擇議題、報導事件的過程中秉持「四不」原則:以不捲入、不介入的報導心態,提供不加工、不加料的新聞議題,盡到為閱聽公眾提供純淨報導的義務、對政府和其他領域進行監督評論的責任。這應該是當前媒體可以做到的、也應該是所有媒體記者自我期許的開始。

 

2004/12/26《自由時報》星期專論

 

挽救邵族命脈與文化
再振歌仔戲雄風
期待多元與多樣的台灣文化
以台灣文學清澄台灣真實圖像
高中國文教育應以文學欣賞為鵠的
整合拼音系統以挽救台灣語文
挽救台灣語言要從本土語文教育做起
打造保障族群語文的教育環境
萬勿走回一綱一本死胡同
欣見台灣古典文學整理
媒體應謹守「四不」原則
看到冰點也得看到冰山
在自立台灣先後停刊之後
媒體如何看待台灣文史
媒體面對公眾,捫心豈能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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