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文學書籍新或舊
文學書籍的新與舊是個相當弔詭的問題:從表面和形式上看,只有作者剛完成不久、經由印刷與發行過程出版的書才叫新書,凡是出版時間超過一定的時程﹝最長不超過一年﹞,已不具市場新鮮價值者則被視為「舊書」。但在實際的文學場域中,有些書雖然才剛由出版社出版,卻與舊書無異,不具市場新鮮價值,不為讀者或市場所垂青;有些書則出版年代久遠,卻因為不斷再版、重刷而被視為長新的書。文學書籍的新與舊,因此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有些書,如《詩經》、《楚辭》、《唐詩三百首》、《水滸傳》、《紅樓夢》……,無疑都是出版年代久遠的舊書,但在不同年代中,卻因新生的出版者使用新的出版形式加以複製、重版、因為不同世代的新生讀者使用不同的閱讀策略和詮釋觀點與之對話,而雖舊彌新;至於雖新時舊的書,甫出版就進入倉庫的書,多半與內容、形式的陳腐有關,少數則與超越出版年代的讀者品味和市場風潮,需俟後代知音有關。
論書的新與舊,尤其文學書籍,因此不能用經濟市場的法則來評定,僅管習慣上首版首刷的書才叫「新書」,但在文學場域中,那些有辦法在首版首刷之後繼續再版重刷,甚至跨越不同年代與空間、獲得不同世代讀者持續閱讀的舊書,才更具嶄新的價值。短暫時間內的新,往往與永遠的舊無異;有些可能並未在出版之際受到重視,但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被記起、被出版、被討論的舊書,其命維新。
在戰後台灣文學出版史上,有哪些書出版之後至今垂有一段時間﹝至少三十年﹞,即時曾經一時蒙塵,卻在三十年間或三十年後重新被記起、被出版、被討論?這是一個有趣的文學傳播議題。三十年,說長不長,比起百年以上的文學經典,一部作品三十年後能被記得,其實算不得甚麼;但三十年說短也不短,因為這意味著一個新的世代的出現、新的出版遊戲規則的翻轉,一本書能讓兩個不同世代的讀者閱讀到,能通過新的出版遊戲規則的檢驗,顯然已經獲得跨世代的肯定,擁有繼續邁向經典的可能,其成因為何?其再版重印的意義何在?就是值得分析的課題。
根據《文訊》整理的三十本曾經絕版而後重版的書單來看,舊書再版重印現象的原因頗為複雜,可能不是這篇小論能完全涵蓋;何況戰後台灣文學舊書重版的書單不只此數,隨手根據記憶舉例,像吳濁流的《亞細亞的孤兒》、《無花果》,商禽的《夢或者黎明》,瘂弦的《深淵》,鄭愁予的《鄭愁予詩選》,林海音的《城南舊事》,王文興的《家變》,白先勇的《台北人》,周夢蝶的《還魂草》,施明正的《島上愛與死》……,等不勝枚舉,皆為名著,部分且已被視為「經典」,除了重版之外,還伴隨著更多學術論述的研究與讀者評者的重新詮釋。因此本文將不受書單侷限,專從文學傳播/社會學角度提出個人蒭見,提供讀者參考。
二、 場域:他律與自主
討論文學出版現象,屬於文學傳播研究領域,也與文學社會學有關。一本舊書的重版,基本上是文學傳播功能的再現與強化,但同時也隱含著文學社會空間的擴增。用布爾迪厄﹝Pierre Bourdieu﹞的場域﹝champs﹞理論來解釋,其中有著力場﹝a field of forces﹞的存在,也就是權力的分配場域。文學場域一如社會中的諸種場域,共同構成了社會空間,它們一如市場,隨時依據不同的特殊利益進行交易活動,以及多重的特殊資本﹝經濟、文化、社會和象徵資本等﹞競爭,因此文學場域也存在著資本的累積和獨占,藉以維護或提升參與者在此一場域中的地位;同時也因為這樣,場域也具有鬥爭與遊戲的特質,文學場域中的參與者的目的可能有所不同,有的是要維持既有利益,有的則試圖顛覆現狀,但勝負關鍵則決定於這些參與者在地位結構空間佔有的位置。
文學出版源於它更具市場特質,出版者出版一本書,不能不先計量出版成本與市場競爭力,因此一本書的文學價值如何,往往後於市場思考。換句話說,一本文學書籍的出版,最先被出版者考量的就是這本書在文學場域中的權力位置﹝影響力﹞如何而定。在我看來,這些權力位置不外以下四種狀況:一、在市場上是否會暢銷﹝叫座﹞;二、在商譽上是否可帶來附加價值﹝叫好﹞;三、在文學傳播過程是否有助於利益交換﹝關係﹞;四、在文學場域中是否有助於情感或權力的潤滑﹝人情﹞──而無論出版者對這四種考量的優先順序如何,一個作家以及他的作品的出版,也就關係到他在文學場域中佔有何種位置而定。
更深一層看,在這樣的過程中,還存有著布爾迪厄所稱「他律性原則」﹝The heteronomous principle﹞和「自主性原則」﹝The autonomous principle﹞的交互影響。「他律性原則」,指的是文學場域易受權力場域和經濟場域法則的支配,文學書籍的成功與否往往以暢銷與否為衡量指標;「自主性原則」指的是文學場域自有一套市場法則,可以文學的特殊意義﹝如聲望、美學價值﹞來權衡文學作品的成功與否。戰後台灣文學的出版狀況,有起有伏,七八○年代到達最高峰時,五小﹝爾雅、洪範、九歌、大地、純文學﹞曾經以出版純文學書籍佔有廣大市場,是自主性原則發揮到巔峰的例子;近十多年來,五小凋零,文學傳播式微,出版與閱讀市場逐漸為大眾化書籍所取代,則是他律性原則增強的結果。
在如此的文學場域中,文學書籍新作的出版已經更形不易,舊著重版更是談何簡單?《文訊》整理的三十本書﹝以下簡稱《文訊》書單﹞以及其他口碑甚著的重版書籍,是在鋪滿時光塵灰和時代風漬的眾多書籍中被揀選出來,這些新出的舊書在文學傳播乏力的年代脫穎而出的原因何在?值得我們接下來進行細部分析。
三、 現象:經典再塑vs.舊情緬懷
以《文訊》書單為例。這三十本書中,初、重版間隔五十年以上者一本,為吳漫沙的《韭菜花》,此書初版於1939年﹝台灣新民報社﹞,重版於1998年﹝前衛﹞;次為潘人木的《蓮漪表妹》,1952年文藝出版社初版,1985年純文學重版2001年爾雅三版,前後近半世紀;其他前後歷時四十年以上者依序為姜貴的《旋風》﹝1957年著者自印,原名《金檮杌傳》,1959年明華書局重版,新版為1999年九歌版﹞、王藍的《藍與黑》﹝1958年紅藍初版,1977年純文學重版1998年九歌新版﹞、郭良蕙的《心鎖》﹝1962年初版,1963年遭禁,2002年九歌重版﹞。歷時三十年以上者依序有楊念慈的《黑牛與白蛇》﹝1963年大業書店初版,2000年麥田重版﹞、艾雯的《青春篇》﹝1951年啟文出版社初版,1978年水芙蓉重版,1987年爾雅新版﹞、余光中《逍遙遊》﹝1965年文星書店初版,2000年九歌重版﹞、林懷民《蟬》﹝1969年仙人掌初版,1973年大地重版,2002年印刻新版﹞、趙滋蕃《半上流社會》﹝1969年亞洲出版社出版,1978年大漢重版,2002年瀛舟新版﹞、羅蘭《飄雪的春天》﹝1970年羅蘭書屋初版,2000年天下遠見重版﹞等,而華嚴《智慧的燈》﹝1961年文星初版,1969年皇冠重版,1990年躍昇新版﹞也近三十年。
以三十年為一個界線,觀察這些重版出土的舊書,基本上都具備幾個共同的特色:首先,是舊書重版作者多是名家,他們曾經引領一時風騷,部分迄今還是文壇或文化界響亮明星,換句話說,他們曾經或迄今仍在文學場域中佔有一定的空間或位置;其次,重版的舊書,多為文學史或出版史上較受矚目或廣為人知的著作,這些著作或是文學史推重者﹝如姜貴《旋風》﹞、或是出版史上頗獲讀者垂青者﹝如王藍《藍與黑》﹞、或曾因政治力介入而遭查禁﹝如郭良蕙《心鎖》﹞……,總之這些舊書之新出與其在文學場域中的影響力也成正比;第三,觀察這些舊著新出的出版單位,則多屬當前較專業的文學出版社,他們本身就是文學場域中重要的傳媒,主事者多為文學人或對文學具有相當程度的喜愛,且出版社本身具備受到文學社群肯定的高度商譽,這些舊著的重版,無論是基於累積商譽、強化利益交換或潤滑文壇權力的考量,都有助於持續或建立傳媒在文學出版市場中的結構空間位置。三十功名塵與土,這些文學書籍能抖落塵灰,破土而出,理由在此。
進一步細部分析,這些舊著新印還關係到文學場域的力場互動,多部舊著都屬五○年代反共文學經典或當時頗受矚目的暢銷小說,一方面這固然和舊著必然反映它背後的時空有關,一方面則與文學場域和社會空間的權力分配有關。姜貴的《旋風》、郭良蕙的《心鎖》以及書單中王拓的《金水嬸》﹝還有不在書單中的施明正的《島上愛與死》……等﹞的重版,象徵著政治權力對文學場域作用力的解構,以及文學場域自主性原則的抬頭,曾經在初版之際受到政治權力抑壓、排擠於出版市場或文學場域之外的舊著,重獲肯定,重被評價,由邊陲位置進入場域之內或甚至中心位置,這就具有經典再塑的功能與意義。
其次,反映在書單上的另一種權力分配,則與作者對當代社會的影響力有關,如余光中的《逍遙遊》為六○年代文星時期的名著,卅五年後重版,象徵余光中在文學場域中的影響力未輟;林懷民年輕時揚名文壇的《蟬》,卅三年後再出新版,雖然林懷民早已脫文就舞,但在文化界則具舉足力道,也顯示他對文學閱讀場域仍具不可輕忽的影響力;不在《文訊》書單中的此類作家,尚有瘂弦、林海音等皆屬之。這類作家,兼有文學場域主流特質,或為文壇掌門人、或為副刊掌門人、或為文化界領袖,他們的舊著重印,除了作品早獲肯定的原因之外,尚有標示文學場域權力的象徵意涵,其中兼寓經典再塑和舊情緬懷的雙重功能。
此外,則是文學場域除了權力空間的遊戲之外,也具有文化研究大師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所說的「感覺結構」﹝structure of felling﹞的共鳴,在威廉斯的觀點中,社會中的每個要素共同組成了不可分割的整體﹝結構﹞,任何一個社會和任何一個時代,都有其對於生活品質的感覺:「特定的行動,組合成的特定思想和生活方式」,因此,「就某種意義而言,感覺結構就是一個時代的文化,也是整體組織所有要素共同生活出來的結果」。文學領域作為社會的力場之一,其感覺結構的特質更是明顯。《文訊》書單中不乏能夠引發此一感覺結構共鳴的舊著,如吳漫沙《韭菜花》、王藍《藍與黑》、楊念慈《黑牛與白蛇》、艾雯《青春篇》、羅蘭《飄雪的春天》、華嚴《智慧的燈》等都是。這些著作也許在文學史中尚未被經典化,卻是文學場域或出版市場中受到懷念的著作,能夠表現或者涵蓋社會整體的感覺,用白話說,其中別具舊情緬懷的意蘊,而能供後來者藉以理解一個年代或過往社會的感覺結構之用。
四、 結語:書的死亡和復甦
大眾傳播的必要條件之一,就是必須具有共同性﹝commonness﹞,指的是訊息從來源送到受播者的過程中,無論其語言、思想、文化特質乃至行為、認知都必須具有相當程度的相似性,否則,就無以傳播。文學傳播亦然。文學書籍的出版、再版或沉寂多年後重獲重視而出土,當然與其出版年代的社會共同性疊合成度如何有關。英國文學家勞倫斯﹝D. H. Lawrence﹞曾說,「我們判斷一件藝術品,依據的是它對我們真實生動的情感所產生的影響,除此無它。」這是因為文學閱讀和藝術欣賞一樣,都依靠真實情感的召喚與感動,而文學作品傳達的共同性高低,就決定了它的生命。
文學書籍的重版新出,從傳播共同性的角度來說,也表示著文學書籍與社會在語言、思想及文化特質上的聚焦,一本書籍的「死亡」,多半是因為它與社會共同性的距離太過遙遠,或者甚至缺乏共同性,因此蒙塵而被社會遺忘乃至不再被提及,最後從文學場域消失;但是,部分文學書籍,它們也可能以缺乏和當代社會的共同性而遭到漠視,王文興的《家變》就是個例子,該書出版於1973年,在當時的時空條件與社會環境下,曾因作者自塑的語言與社會習慣的語言缺乏共同性而不受歡迎,其後社會變遷的結果調整了整個對語言的接受度,《家變》的藝術性重獲重視,這就是一種出土復甦。我認為文學舊書再版重印的現象,一言以敝之,也可用「出土復甦」來解釋。無論文學書籍的重版是來自文學場域典範的再塑,或是源於舊情的緬懷,意味的都是這些書籍與當代社會共同性的更趨疊合,與整個社會感覺結構的更加靠近,因此受到當代的重視,從而在塵灰中被再一次擦拭而出土,在瀕死之際獲得復甦。文學舊書再版重印,猶如火中鳳凰,象徵文本的出土,也象徵文學場域的復甦。
因此,文學或文本的死亡不必然就是全然的死滅,蒙塵的舊著也有重新出土的可能,在一個更容易了解它、接納它的時空與社會,舊著的復甦,為文學不死下了最明確的箋註,也為文學場域的自主性做了最堅定的宣示,即使這些新出的舊著依然必須接受新的年代、新的社會空間、新的文學場域的檢驗、篩選和淘汰而可能又歸於死寂。
2004/02/06南松山,2004/03/01《文訊雜誌》221期,頁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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