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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

台灣原住民屬於馬來民族的文化系統。
1.泰雅族(Atayal)亦稱泰耶魯族(Taiyal)
2.布農族(Bunun)
3.曹族(Tsou)
4.賽夏族(Saisiat)
5.排灣族(Paiwan)
6.卑南族(Panaqanayan)
7.阿美族(Pangt-sah)
8.魯凱族(Rukai)
9. 雅美族(Yami)


泰雅族(Atayal)亦稱泰耶魯族(Taiyal)

在日據時代時是原住民中人口最多,佔地最廣的民族,因有黥面的習俗,又稱「黥蕃」,居於北部山岳地帶,又名「北蕃」。今為大二大族。「泰雅」乃居住於西北部本族人的自稱,東南地方(霧社、太魯閣)一帶,則自稱「西迪克」(Sedeq)或「沙查克」(gajak),意指「人」。

*發源的傳說:

有三種傳說

    1. 泰雅族其中一支賽德克人由樹根中生出,此樹根長在中央
    2. 山脈的白石山上,即今神石,在霧社的東南方,標高3108

      公尺。

    3. 南澳群泰雅人傳說大霸尖山(在新竹尖石境內)頂有一隆
    4. 起的形狀奇異的巨石,有烏鴉和聖鳥來此祈禱人類出現,

      一日轟然大響,巨石裂成兩塊,出現一對男女便是人類的

      祖先。

    5. 相傳泰雅族人由巨石裂開而誕生,此巨石在北港溪上游瑞

岩聚落附近。

*兩大族群:

分布遼闊,故各地語言與習俗稍有差異。可分成泰雅亞族

(Atayal-Proper)和賽德克亞族(Sedeq-Proper),分界線在

北港溪與和平溪的連線,以北是泰雅亞族。

    1. 泰雅亞族又分成澤敖列群(Tseole)和賽考列克群(Seqoleq)三大群群,前者分布在苗栗的泰安,新竹的五峰、尖石、台中的和平、宜蘭的大同、南澳;後者分布在桃園縣復興、台北縣烏來、新竹的尖石、台中的和平、宜蘭的大同、南澳和南投的仁愛等鄉。
    2. 賽德克亞族分成德奇塔亞群(Teka-daya)、托魯閣群(Toroko)和道澤群(Tausa)三群,分於於南投、台中、花蓮縣境內。

*刺青:

男子於六、七歲之後,便在前額的中央部位刺上寬一公

分、長三公分的帶狀刺青,有些部落刺三或五條,這部位

的刺青要斬過人頭或參加獵人頭隊者方具刺青的資格,但

今日無此限制。成年後,在下額部位刺寬一公分、長二公

分的刺青。

女子一般於適婚年齡時刺於兩頰,由耳下至唇部,寬約

二公分。

*刺青的工具:在一支長約15公分的木棒上裝上牙刷狀的金

屬針、一支長25公分的棒狀木槌、自爐火中取得的木炭所

製成的墨汁。

*刺青的方式:被刺青者平躺著,刺青者(多是專門的負責

人)以單手將金屬針的部分置於欲刺青的部位,以木槌擊

之,流出的血以薄竹片拭去後,將瓢簞中的木炭塗於其上。

此種方式在其他種族的原住民中亦常見。

*衣飾:

重視裝飾不重衣服,為個人美觀與表示社會地位有各種裝

飾,男子較女子多,有各種場合不同的穿著方式。布料以

野生的麻為主,以原始的紡織機織成,花樣是拆開毛現在

縫上去。

男子無袖、及膝由前面掀開的布塊,上面染成紅色。穿

腳絆,打赤腳。

女子上衣著有袖的短衣或長衣,以寬布片捲在腰部,用

細繩綁住。穿腳絆,打赤腳。

*住居:

房子建在山的斜面前方上平坦處,屬豎穴式的住宅,

以松木或檜木類的硬木為樑,房屋四周堆石塊,以木片為牆

壁,屋頂以茅草或檜木皮蓋成,地板上挖洞為火爐。沿牆壁

設床,開小窗在其上。

*墳墓:

在屋內,埋在死者生前床的下方。昔日若有死人埋在屋內,

則泰雅族人另遷新居。後來日據時代設立公共墓地,此習

漸改。

*生產事業:

自給自足的社會,以農產品、漁獵物和採集物為主。

火耕主要作物是小米、山芋、旱稻。

狩獵山豬、鹿、羌,最愛獵山豬。以前使用弓箭和標槍,

今日使用獵槍。男性方有資格參加。

*飲食:

以粟、甘藷、芋頭為主食,獸肉、溪魚和採集來的野菜為

副食。

嗜好品是煙、酒。煙自種,以曬乾的菸葉捲吸。

烹調的技術是火燜、火烤、石燜和竹煮(即今日竹筒飯的

製作方式)等方法。古時候有保存火種的習俗。

*工藝:

竹藤編器:多編做實用的容器,是原住民中手藝最出色之

族。

紡織:技術高。少女約15歲開始學織布,出嫁前必須學會,

織布機是必須的嫁妝。

*音樂與舞蹈

音樂單純,樂器種類少,有口琴、竹笛和木琴。

熱愛歌唱,歌曲可分三類:祭歌、酒歌和工作歌。

歌舞通常結合。

*社會組織

父系社會,小家庭,二代同堂。

結婚的目的在繁衍後代、享受天倫之樂和養兒防老。理想

的男子是心地善良、守規矩、勤奮和勇敢;女子是善織布、

勤勞、心地好、沉默。結婚年齡在20歲左右,但有早婚的

現象。古時候有搶婚的習俗。

布農族(Bunun)

居於山岳,日據時代最後歸順的民族。

分布區域:台中山區為主,台東、高雄縣山區亦有。

生產事業:

農業:火耕,在山間的傾斜地開墾,使用以樹枝、藤條與鐵刃製成的短柄手鍬。

狩獵:獵山豬、野鹿為主

住居:

大家族制,房屋甚大,以厚約二至三公分,面積大於一張榻榻米的石板為材料,多建於山崖上的小平地上,採兩、三戶合聚的散村方式。

制度:

基本上分為六個部族,各有其氏族組織,氏族決定個人在經濟活動、婚姻、祭祀、酒宴等場合時之地位。氏族組織是集合數戶為一小氏族,再集合數個小氏族為中氏族,數個中氏族為大氏族。婚姻規定有三點:

a、禁止與父親所屬的大氏族成員結婚。

b、禁止與母親所屬的中氏族成員結婚。

c、禁止與母親所屬的中氏族的女子所生的子女結婚。

曹族(Tsou)

傳說發祥地在玉山,日據時代稱為「阿土山蕃」。吳鳳的故事便是發生在「阿里山蕃」。

*分布區域:嘉義、台南一帶的山地為主,北自台中,南至 

 高雄,東至玉山山麓與布農族的勢力範圍接壤,西方緊鄰

 漢人區,南至平埔族人居住區。

*分類:一般分為南、北曹族。

*社會組織:

 類似布農族的氏族組織。

 獵得的人頭集中在「庫巴」(各大社的青年集會所,亦是舉

 行共同祭典之處)。

父系社會。

*衣飾:

 男子:戴皮帽,其上插一支羽毛,以子安貝裝飾。胸上掛 

 一刺繡的方巾,自頸部斜掛而下。腳部有裙狀至膝的布塊。

 狩獵時小腿穿皮製的腳絆。

 女子:長袖上衣,腰帶長至足部,帶有裝飾物的頭巾

*身體裝飾:

 無刺青習慣,穿耳洞、戴耳飾、拔臉毛、上顎門齒僅留最 

 前面兩顆,側門齒、犬齒左右各拔去一顆。

*住居:茅屋頂,略呈圓形,牆壁由草或竹子編成。數戶或 

 數十戶組成一部落,以樹木圍繞。

*生產事業:

 火耕:在傾斜面上開墾,農作物以小米、旱稻、芋頭為主,

 小米為主食。

 狩獵︰火槍、弓箭、設陷阱

賽夏族(Saisiat)

是原住民中的少數民族,漢化較早,文化較進步。傳說發源

地在大霸尖山。

*分布區域:新竹的竹南、竹東和大湖一帶。

*文化:居於山地受泰雅族文化影響,居於平地與漢人融合。

*制度:禁止同姓通婚,全族共分19個姓

*語言:和漢文混合,各部落語言不同,有部分地區可相通。

*刺青:

 男子在前額與下顎有粗縱線的刺青。

 女子在前額。

*身體的裝飾:

 男女皆在十歲左右穿耳洞、戴耳飾。青春期將眉毛拔成新

   月的弓形,女子以細線拔除臉毛(部分地區適用),成年

   後拔去第二門齒。

*衣飾:

 山地與泰雅族接近,平地與漢人接近

*生產:

*火耕

 主要作物與食物�旱稻(居平地者種水稻)、芋頭

 狩獵:以火槍和弓箭

 漁撈:在溪流中放毒草

*住居:

 傳統士長方形合掌式的茅草屋頂,今日已現代化

*祭祀:

 矮靈祭,稱為「岱」。相傳古代賽夏族與矮人達愛毗鄰而居,

達愛傳授賽夏人耕種的知識,給予種子並教導祭祀儀禮和歌

舞,故賽夏人視其為恩人,每當有祭典節慶之時,請矮人前

來共樂。某一年的豐收祭之夜,矮人調戲賽夏少女,引起其

兄的憤怒,設計殺死所有的矮人。之後農作年年歉收,災害

繁多,賽夏人為祈求達愛能再保佑族人的平安與作物的豐

收,因此在每年農曆十月十五日起連續三夜舉行「矮靈祭」。

日據時期改為兩年一小祭,十年一大祭。矮靈祭在台灣原住

民中與排灣族的五年祭並著的兩大祭典之一。

  *社會組織:

父系社會,三代同堂的大家庭,近日趨於小家庭的組織。

男子20∼30歲,女子17∼20歲左右為適婚年齡。由男性主

動請長輩至中意的女家提婚,互換煙斗以示許婚,訂婚2∼

3年後結婚。

排灣族(Paiwan)

發祥地在大武山。

*分布區域:台灣南部山岳地帶。北接布農族,東北隅包圍

 魯凱族,西北隅緊鄰卑南族。南端處有阿美族移民混住其

 中。

*分類:

 分為兩大系統:拉巴魯系(Raval)和布茲魯系(Butsul)。

 拉巴魯系位於台東縣大溪以南高九百公尺的高地,主要部

 落是「多亞社」(Parirayan),又名「大社」(多亞、西亞),

 被認為是拉巴魯系排灣族的發源地,語言受魯凱族影響。

 南方大部分部落皆屬於布茲魯系,包括大溪以南至東港溪

 以北的諸蕃社,可分為北部、中部、南部排灣族。大部落

 的頭目負有四處遷徙以擴大該族領域之責,故引發許多爭

 端。

*祭祀:

 五年祭,稱為「馬魯瓦克」(Maruvok,意即播種)的祭典,

 在布茲魯的主要部落中舉行,為台灣原住民中最有名的祭

 典。由他們認為祖先曾住過的包馬麻克開始,由北而南,

 由各地具名望的部落依次舉行,到最南端的龜仔角社時,

 再由北方開始舉辦,準備日在十日以上,祭典長達六日。

 第一日:頭目站在祭壇上,左手抓小豬,右手持蕃刀,朝

 山大吼一聲的同時,蕃刀刺穿小豬的喉頭,此乃為召喚山

 上的祖靈。村人在自家的庭院前,於樹葉上擺少許的肉與

 檳榔迎接祖先的英靈返家。頭目家中聚集村中重要幹部飲

 酒作樂。

 第二∼六日:有各種祭典接連舉行。其中有兩三種重要祭

 典,其一是刺球的儀式,其二是年輕女子灑酒繞行村子。

 第六日:年輕人手持蕃刀或茅,輕裝打扮集合於村內的廣

 場,頭目喝令後,揮動手上的蕃刀或長茅在高呼聲中直奔

 村外,獵人頭的儀式正式開始。

*住居:

 以石板為主,樑柱、房桁使用木材,屋頂中央覆茅草。地

 板較屋外低,設爐灶、粟倉。屋內四周有數張床。

*墳墓:

 死者以蹲踞的姿勢被埋於先前住過的房子底下,在地板的

 石板下挖一公尺見方、深兩公尺的豎穴,四周舖石板。

*裝飾品:

 以各種造型的土壺作為裝飾品。其中一種圓形,直徑約五

 十公分以上,壺身與手把刻有三角形的百步蛇圖騰,被稱

 為「比拿卡拉卡拉旺」的土壺,僅頭目家能擁有,因百步

 蛇的圖騰僅頭目有資格使用。

*衣飾:

 男子:長袖上衣,盛裝時腿部穿特有的裙子(前掛分叉成

 兩邊,皆長及足踝處,腰部以細繩打結。)

女子類似中式的上衣,下裙子。有時上面以排灣族特有的

刺繡。

頸上戴玻璃珠串成的項鍊,皆陳年的古董,是最重要的財

產。其中最珍貴的是一種紅色的小管玉,常在巫術施法中

使用,以細繩串成項鍊後,是巫師在祈禱時必須使用的法

器。

*獵人頭:

 有專門收藏的地方,在頭目家附近。石板高約二、三公分

 且分成多層,每層剛好是頭顱的高度。

卑南族(Panaqanayan)

*發源的傳說:

1、石生系統:由石頭內出生,發源於知本附近海岸Ruvoahan

處,以知本社回主社,稱為知本群。包括知本、射馬干、

呂家、阿里擺、大巴六九與北絲鬮等六社。

2、竹生系統:祖先在知本附近海岸Panapanayan處,在竹

管內出生,以卑南社為主社,稱為卑南群,包括卑南、

賓朗兩社。

*分布區域:東海岸,台東市以西的平地。以前稱為「八社

蕃」,為排灣族的一支。有魯凱族混住其中。風俗、習慣上

有相互模仿的情形。

*八大聚落:

a、知本社(Katipol)

b、射馬干社(Kasavakan)

c、呂家社(Rikavon)

d、塔瑪蘭卡歐社(Tamalakao)

e、巴西卡歐社(Murivunivuk)

f、班久社(Vankiu)阿里巴(Halipai)

g、卑南社(Puyuma)

h、卑南希社(Pinasiki)

*社會組織:

 各社中有數個小集團,社內有共用的靈屋與祭場(稱為「卡

 羅瑪安」Ka-romah-an,內設有頭目,是祭主。)

 母系社會,遺產的繼承有許多複雜的規定。

 有以年齡區分的階級制度,各部落不同。

 卑南族人非常團結,擅長武力戰鬥,故勢力十分強大。文 

 獻上被稱為「卑南大王」。

*殺猴祭:

少年第一次的成年禮。

阿美族(Pangt-sah)

現在原住民中人口最多的一族,約有12萬餘人。北部阿美人自稱「邦咱」,南部自稱「阿美斯」,官方以「阿美」統一族名。阿美族認為自己的發源地在南方的海島,經火燒島(今綠島)在秀姑巒溪口登陸定居。

分布區域:台灣東部平原,主要在花蓮港附近的平原、台東的平原與中央山脈與海岸山脈之間的河川流域。多居於平地,農耕,常被稱為「平地蕃」,又稱「阿眉族」。

*族群:可分為五大族群

a、南勢阿美︰分布最北,於台灣東海岸的北部平原、花蓮市附近,主要的部落有里漏社、薄薄社、荳蘭社、七腳川社。

b、秀姑巒阿美:居住在木瓜溪以南至秀姑巒溪一帶,主要部落有奇密社、太巴塱社。

c、海岸阿美:居住在海岸山脈東南沿海一帶,主要部落有新社、貓公社、大港口。

d、卑南阿美:居住在東海岸新港以南一帶,主要部落有都歷社、加路蘭社、馬蘭社、太麻里社。

e、恆春阿美:居住在鵝鸞鼻附近,是東海岸移民。

*住居:

 採大家族制,房屋很大,呈矩形,屋頂是斷面三角形,上

 覆茅草,厚約五∼六十公分。樑柱多用楠木,立於四周, 

 上端削成凹字形,下方二至三公分鑿小孔,以藤條緊捆。 

 有一方向的屋簷特別低,距地面約50公分左右,乃為方便

 未婚青年於夜晚時偷偷潛行至女孩子的住所所設計。幾乎 

 無隔間,床距地面50公分,以藤條製成。一屋中,多兩個

 爐灶。附近建有穀倉、搗小米的小屋與豬舍。

*集會所:

 結構同住居,但較大,四面無牆。屋內正中央有爐灶,為 

 避免敵人攻擊,日夜燃火。是阿美族人的聖地。

*制度:

 有階級制度。男子在13∼14歲加入該部落的最低階級,自

 成小組織。學習生活知識與體力訓練。3∼5年(各部落不

 同)後升一階級,繼續受訓,成為社區中堅分子。主要工

 作是修理、建設集會所、築路等。

*獵人頭:

 有,但不積極。獵人頭前有祭典,將人頭上的頭髮削下掛

 在自己的蕃刀上,獵人頭時唱戰歌以顯英勇。

*婚姻:

 母系社會,男子須入贅,與其他種族不同。在祭典或跳舞 

 時,若有中意之女子,贈之以檳榔等物,女子若同意對方

 之追求,則回贈煙草,情投意合後,男子潛入女子家,與

 之同眠。一段時間後,以媒妁方式,於女子家訂婚,婚後

 男子之物移至女方家,而後結婚。

*生產事業:

 現代化的農耕,農業發達。種水稻、小米、雜糧、甘藷、

 芋頭、豆類、筍、柔軟的草類等。亦捕魚。

*飲食:檳榔與煙草為生活必需品。

*信仰與祭典:

 靈魂崇拜。舉行祭典,希望「靈」不要嫁禍於人,介於人

 與靈之間的是「西卡瓦賽」。

*繼承制度:不論性別,以長子(女)繼承

魯凱族(Rukai)

分布區域:台灣島南部區域、高雄、屏東的山區為根據地,下淡水溪上游沿岸的山地和台東縣大南溪上游的山地,包括中央山脈的卑南主山、霧頭山、大武山等山岳。北鄰布農族,南接排灣族,東接布農族與阿美族,西被排灣族包圍。

文化:與排灣族融合同化,兩者習俗相近。

語言:常用排灣話,然有其族語。

雅美族(Yami)

*分布區域:居於紅頭嶼(今稱蘭嶼)上。紅頭嶼(Botel-

 Tobako)雅美人稱之為Ponso-no-Tau,意為「人之島」。小

 蘭嶼上為無人島,雅美族人在島上放牧。雅美人自稱「挑、

 挑」(Tan-tan),即「人」之意。

*七大部落:

 前四個在西岸,第五個在北岸,末兩個在東岸

a、伊毛烏魯多社(Imourod)

b、伊拉待社(Iratai)

c、伊娃塔斯社(Iwatas)

d、雅尤社(Yayu)

e、伊拉拉來社(Iraralai)

f、伊拉努米魯克社(Iranumilk)

g、伊娃力努社(Ivarimu)

 *住居:

 建在海岸附近較高的台地上,周圍圍以石牆(亦是道路),

 房屋像一半都埋在地下的樣子,屋頂覆蓋茅草。房子最後端

 有爐灶,屋內甚陰暗。工作的小屋稱為「涼台」,是午睡的

 地方。

*生產事業:

 每年特定時期做土器,供自己使用。

 主要食物是芋頭與飛魚。

 製船:技術高。以木材分為幾部分做成後再組合而成。

*社會組織:無頭目,愛好和平。

*名字:無姓,一般在人名之前冠上希(Shi)或希娜(Shina),

 一旦生孩子後,父親在名字前冠上Shiman(父之意),母親

  冠上Shina(母之意)自稱,祖父母亦在自己的名字前冠上

  Shiapun。若長子、長女或同名的其他人死亡,則認為名字不

  吉利,則全部改名。

後山人文組 鄧怡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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