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史學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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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橫式(由左至右)寫作。 2、 請用新式標點符號。「」用於平常引號,『』用於引號內之引號;《 》用於書名,〈 〉用於論文及篇名;英文書名用Italic; 論文篇名用“ ”;古籍之書名與篇名連用時,可省略篇名符號,如《史記.刺客列傳》。 3、 獨立引文每行低三格(楷書);不必加引號。 4、 年代、計數,請使用阿拉伯數字。 5、 中、西文混合使用時,標點符號請以符號前一字為依據。 6、 圖表照片請注明資料來源,並以阿拉伯數字編號,引用時請注明編號,勿使用“如前圖”、“見右表”等表示方法。 7、 請勿使用:“同上”、“同前引書”、“同前書”、“同前揭書”、“同注幾引書”,“ibid.,” “Op. cit.,” “loc. cit.,” “idem”等。 8、 引用專書或論文,請依序注明作者、書名(或篇名)、出版項。 A. 中日文專書:作者,《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年分),頁碼。 初引:杜維運,《清代史學與史家》(臺北:東大圖書公司,1984),頁38-45。 再引:杜維運,《清代史學與史家》,頁38-45。 書目:杜維運,《清代史學與史家》,臺北:東大圖書公司,1984。 B. 引用原版或影印版古籍,請注明版本與卷頁。 初引:王鳴盛,《十七史商榷》(臺北:樂天出版社,1972,景印廣雅書局本),卷12,頁1。 再引: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12,頁1。 書目:王鳴盛,《十七史商榷》,臺北:樂天出版社,1972,景印廣雅書局本。 C. 中日韓文論文:作者,〈篇名〉,《期刊名稱》,卷期(出版地,年月),頁碼。 初引:黃一農,〈中國科技史研究的新挑戰〉,《新史學》,14:4(臺北,2003.12),頁157-176。 再引:黃一農,〈中國科技史研究的新挑戰〉,頁157-176。 書目:黃一農,〈中國科技史研究的新挑戰〉,《新史學》,14:4(臺北,2003.12),頁157-176。 D. 西文專書:作者─書名─出版地點─出版公司─出版年分。 初引:Samuel P. Huntington, 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ies (New Havens: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8), pp. 102-103. 再引:Samuel P. Huntington, 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ies, pp. 102-103. 書目:Huntington, Samuel P. 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ies. New Havens: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8. E. 西文論文:作者─篇名─期刊卷期─出版項─年月─頁碼。 初引:Hoyt Tillman, “A New Direction in Confucian Scholarship: Approaches to Examining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Neo-Confucianism and Tao-hseh?” Philosophy East and West, 42:3 (July, 1992), pp. 455-474. 再引:Hoyt Tillman, “A New Direction in Confucian Scholarship: Approaches to Examining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Neo-Confucianism and Tao-hseh?” pp. 455- 474. 書目:Tillman, Hoyt. “A New Direction in Confucian Scholarship: Approaches to Examining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Neo-Confucianism and Tao-hseh?” Philosophy East and West, 42:3 (July, 1992), pp. 455-474. F. 報紙:〈標題〉─《報紙名稱》(出版地)─年月日─版頁。 初引:〈挨戶勸填新規約〉,《華字日報》(香港),1920年5月24日,第3張第4頁。 再引:〈挨戶勸填新規約〉,第3張第4頁。 書目:〈挨戶勸填新規約〉,《華字日報》(香港),1920年5月24日,第3張第4頁。 初引:“Peace Conference for China,” The North China Herald, (Shanghai) 30 June 1923, p. 889. 再引:“Peace Conference for China,” p. 889. 書目:“Peace Conference for China,” The North China Herald, (Shanghai) 30 June 1923, p. 889. 9、 本刊之漢字拼音方式,以尊重作者所使用者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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