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李妍婷 小姐
dana@mail.ndhu.edu.tw
網頁:程睿民 同學
m9721051@ems.ndhu.edu.tw


 

 

 

 

 

 


 

 

 

 

 

 


 

 

 

 

 

 

 

 

 

 

 

 


 

 

 

 

 

 

©2007 N.D.H.U. Institute of Financial and Economic Law studies All Rights Reserved

本所介紹

系所沿革:

        本所之設立背景為本校在創校時期所設置之大陸研究所,於九十一學年度面臨轉型之需要,乃將該所師資與學生劃分為兩所,一為公共行政研究所,另一即為財經法律研究所。在此背景下,本所乃於九十一學年度起陸續增聘財經法律專業師資,至今已有六位專任教師與數位兼任教師,粗具研究所之基礎規模。設立至今,本所持續因應法學教育環境以及深處東部之自我定位需要而調整系所設立宗旨與教育目標,從企圖全方位傳授財經法學知識,培養企業法律人才之宗旨轉型為更加切合區域發展與政策研究之需要,拓展學科整合能力之教育理念。值得一提者,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隸屬於人文社會科學學院,不但在國內法學教育機構的編制上獨一無二,更將法學重新納入人文與社會科學宏大的學術團隊之後,督促本所跳脫傳統法律訓練過早專業化的技能窠臼,許以關懷斯土斯民而實事求是的人本精神。也唯有堅持這份人本精神,本所才能在大學院系相互競爭日益激烈的壓力下穩健成長、在法學教育日益世俗化的潮流中獨樹一格。

教學目標:

        本所透過師資延攬與課程設計所希望培育之財經法律人才,乃是兼具區域發展、國家政策以及全球趨勢三個層面的廣泛視野。在課程方面,本所提供六大核心領域課程,包括「競爭法」、「公司治理法制」、「國際經濟法」、「民事財產法」「經濟行政法」「智慧財產權」、必選其二,使本所學生依個人興趣及既有專長,組合至少兩套切入各傳統及新興財經法律領域所需法學專業基礎;本所每位專任教師另以各自投入研究之專長領域,分別開設進階之選修課程供本所學生深入個別專業法律領域深入研究,進而形成其學位論文研究旨趣,其中包括「通訊傳播法」、「證券交易法」、「國際人權法」、「金融租稅法」、「科技法」、「環境法」等。此外本所亦延攬學養俱佳之兼任教師開設其他選修課程如國際私、法律經濟分析、勞動法,以增加學生修課選擇。在上述雙核心領域及延伸法律領域課程之基礎上,本所亦鼓勵學生選修本校其他研究所之課程,俾利其自我訓練以從事兼顧實證經驗之科際整合研究,以拓展法律研究與論文寫作之視野。

        在師資方面,本所目前六位專任教師不僅認真從事教學與研究,並積極參與中央與地方各層級公共事務,將法律研究切合於實踐需要,亦將社會資源容納於本所發展。本所在國家政策議題上,特別關注以管制行政與市場機制並重的法制思維,檢驗我國在財經政策上的法律體制設計問題,尤其在通訊傳播政策、公司治理模式等課題,本所皆有專業師資進行長期耕耘,並引領學生寫作論文,跨進學術研究之堂奧。在全球趨勢之研究上,主要關切經濟全球化與國際人權保障課題,因此對國際經貿組織相關法律問題、國際智慧財產權課題以及國際人權法與環境法之發展趨勢等,本所皆視為當代財經法律人才必須具備的基礎知識,因此提供完整的課程群供學生選修。

系所中、長程之發展計畫:

        本所有鑑於國家轉型的全面性挑戰,除宏觀層面的政策視野、微觀層面的策略運用之外,任何涉及資源管理與分配的制度規劃問題,均面臨如何嵌合入既有規範架構、全盤調節公私部門參與決策流程的法律體制設計問題。關於此點,傳統法學教育狃於法律本位主義,未能積極肆應社會實際需要、跳脫「鋸箭」式的思考框架。突破個別學門各自為政所導致的智識困局,最根本的方法乃在於創造跨科際整合的研究氛圍及教學環境,自知識的源頭打破本位主義與工具主義所預設的各種條框,培育兼具宏觀視野與跨科際思考能力的實務及研究人才。

        本所以跨科際整合為研究與教學的最終目標,起步階段即著重於網羅較適宜從事跨科際整合的法科師資,亦即,與其他人文社會學門互動較為密切領域內的專業研究者,進而配合本校既有系所相關專業資源,由科際合作、相互支援等奠基工作做起。嗣本所師資與設施逐漸充實,與相關系所互動模式日益精緻,將以此基礎推動發展整合性教學暨研究團隊,期能進一步豐厚本校原有的跨科際學術氛圍。

        整體而言,特殊地理位置與產業、人文及生態環境,既是後山地區歷來發展的限制與瓶頸,也正是其有別於西部平原的未來利基所在。有鑑於此,財經法律研究所的長程發展目標,就在於適應本地特殊環境、掌握區域轉型契機,藉以滋養後山地區儲備發展人力所迫切需要的法律教育資源,並且,在引導永續發展的法制架構中,漸次累積在地的法律專業能量。

系所大事記:

        2001年大陸研究所獲准自下學年度起改制為財經法律研究所,由政大石世豪教授擔任籌備委員會召集人。

        2002年財經法律研究所正式成立,第一任所長為石世豪教授。

        2006年石世豪所長借調NCC擔任副主任委員,財經法律研究所由李崇僖助理教授代理所務。

        2007年由陳彥良副教授接任第二任所長。

        2008年通過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大學系所評鑑 (※ 九十七年度上半年大學評鑑結果是於2009年1月正式報告公佈)